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公司新聞
廣州廣一泵業(yè)有限公司 / 新聞動態(tài) / 公司新聞 /施工現場的7項消防安全事項
1、嚴查現場存在滅火器失效現象
現場存在滅火器失壓現象,應加強檢查及時更換失壓滅火器。
2、嚴查木料場配置滅火器是否到位
設置原則: 臨設每100m²設2只;易燃物倉庫(如木庫、油漆倉庫)每100m²設4只;建筑物每1000m²設2只。設置方法:
(1)用電設施附近設絕緣滅火器;其它地方可設CO₂滅火器;
(2)人荷梯內設一只小的(1211/1301)絕緣滅火器;
(3)腳手架四角設置;
(4)場地內每100m設消防栓(大門口兼可沖洗車輛);
(5)高層建筑設置100mm的消防立管,每層配置不少于100m的消防帶。
3、消防箱內消防設施嚴防被它用
在施工區(qū)及生產區(qū)分別設2~3處臨時消火栓,配25米水龍帶,19mm水槍,消火栓設晝夜明顯標志,消火栓周圍2~3m范圍內不得堆放其他物品。
4、安全通道口應設消防器材
必須在安全通道口設置滅火器材,每個安全通道口至少配備2瓶4kg干粉滅火器。
5、防水施工人施工應佩戴安全帽、現場要有滅火器、明火距液化器瓶距離應安全。
相關規(guī)范要求:依據JGJ 59—2011《建筑施工安全檢查標準》的要求:進入施工現場的人員必須正確佩戴安全帽。依據GB 50720—2011《建設工程施工現場消防安全技術規(guī)范》施工現場用火,應符合下列規(guī)定:
(1)動火作業(yè)應辦理動火許可證,動火許可證的簽發(fā)人收到動火申請后,應前往現場查驗并確認動火作業(yè)的防火措施落實后,再簽發(fā)動火許可證;
(2)動火操作人員應具有相應資格;
(3)焊接、切割、烘烤或加熱等動火作業(yè)應配備滅火器材,并應設置動火監(jiān)護人進行現場監(jiān)護,每個動火點均應設置1個監(jiān)護人。
6、易燃材料堆放應規(guī)范
依據GB 50720—2011《建筑工程施工現場消防安全技術規(guī)范》6.2.2可燃材料及易燃易爆危險品應按計劃限量進場。進場后,可燃材料宜存放于庫房內,露天存施時,應分類成垛堆放,垛高不應超過2m,單垛體積不應超過50m²,垛與垛之間的最小間距不應小于2m,且應采用為燃或難燃材料覆蓋;易燃易爆危險品應分類專庫儲存,庫房內應通風良好,并應設置嚴禁明火標志。
7、電焊施工應設置接防火措施
依據JGJ 33—2001《建筑機械 使用安全技術規(guī)程》12.1.13高空焊接或切割時,必須系好安全帶,焊接周圍和下方應采取防火措施,并應有專人監(jiān)護(強制條文)。

